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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坑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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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7年第11号),涉及我分局管辖区的1间食堂的1批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坑海东学校食堂使用的不锈钢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7年3月1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到东莞市东坑海东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抽检,随机抽取餐饮具盘6个、碗六个、不锈钢碗6个。所采样品在该食堂负责人确认后送至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测。2017年3月27日收到上述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SP17B0003)报告显示 不锈钢碗中大肠菌落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该食堂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对餐饮具消毒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经核查,该食堂因为消毒不到位而导致不锈钢碗检验出大肠菌落。
(三)处罚情况:经调查,东莞市东坑海东学校食堂使用的不锈钢碗是因为消毒不到位而导致检验出大肠菌落。我分局于2017年3月28日对该食堂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餐饮具消毒程序,严格按照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规范进行餐具清洗消毒方可使用。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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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坑分局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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