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东坑镇2016年5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东)食药监食罚【2016】30051001号 |
东莞市东坑王敏粮油店销售假冒伪劣金龙鱼系列食用油案 |
东莞市东坑王敏粮油店 |
/ |
王敏 |
当事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金龙鱼系列食用油”。 |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6年5月20日 |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10日 |
无 |
2 |
(东)食药监食罚【2016】30051002号 |
东莞市东坑衡兴粮油店销售假冒伪劣金龙鱼系列食用油案 |
东莞市东坑衡兴粮油店 |
/ |
陈桔华 |
当事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金龙鱼系列食用油”。 |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食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6年5月20日 |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10日 |
无 |
3 |
(东)食药监食罚【2016】30051003号 |
张汉清销售假冒伪劣金龙鱼系列食用油案 |
张汉清 |
/ |
张汉清 |
当事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金龙鱼系列食用油”。 |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食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6年5月10日 |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10日 |
|
|
来源: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淑华 |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