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给六年级新莞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
|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您的孩子即将完成小学六年的学业升读初中,或许您是希望孩子将来都在东莞市读初中、考高中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有一项政策我们需要提醒您,让您早作准备,以免影响您的孩子将来报考高中或大学。
如果您希望您的孩子将来在东莞市报考普通高中的,需要进行“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办法与本市户籍考生相同。报考志愿时,均可报考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报考普通高中的,须到居住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确认其报考普通高中资格。”
也就是说,您的孩子在东莞市就读初中,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只要是应届毕业都有资格参加中考。报考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是与本市户籍考生相同;
但如果报考普通高中的,即需要进行“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关于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的补充通知》(东教基〔2013 〕7 号)规定。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具体认定条件为:“2016 年及以后,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在申请受理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或以上。”
也就是说,如果您希望您的孩子将来在东莞市报考普通高中的,按照目前的政策,就必须从今年4月份开始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和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一直到2018年4月,您的孩子才可以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符合报考普通高中的资格认定。如果您现在没有在东莞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者没有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就得在4月28日前办理成功,否则您的孩子三年后将会无法通过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
友情提醒,希望不会给您造成滋扰!
此致
东坑中学
2015-3-23
|
来源:东坑中学 编辑:钟少珍 |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