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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五届“优秀新莞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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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优秀新莞人”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作用,激发广大新莞人建设幸福东莞的热情和积极性,营造有利于社会各界人士在莞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从即日起开展东莞市“优秀新莞人”评选活动,相关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根据《东莞市“优秀新莞人”评选活动方案》精神,第五届评选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二是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市镇分级评选原则;三是评选兼顾企事业单位等各行各业人才的原则。
二、评选时间:
1、镇街推荐评选阶段 2014年2月---7月
2、市级评选阶段 2014年8月---12月
三、参选条件
(一)热爱东莞,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在莞工作且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莞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无违法犯罪和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的非东莞户籍中国公民。
(三)在东莞经济、社会各条战线做出突出成绩,对激励广大新莞人投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具有积极导向作用。
四、报名程序及参选所需相关资料请详细咨询东坑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服务协调股,电话:8386626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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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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