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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流通许可监管职能交接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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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群众: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的精神及东莞市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东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履行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责,受理食品流通许可工作。我分局的行政许可受理窗口设在东坑政府南楼一楼办证大厅,咨询电话:82807383,联系人:莫小姐。
特此通告。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东坑分局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坑分局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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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东坑分局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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