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产生村民小组长?
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采取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
采取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选举的,本小组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选举的,本小组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民小组长选举可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票分开,分别填写,一并投入票箱。
为了防止决策议事中出现“两张皮”现象,村民小组长应是村民代表,所以在村民小组长选票上应注明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是村民代表。各村民小组选举结束后,要以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公布村民小组长名单。
怎样产生村民代表?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产生的办法有两种:一是根据村住户的多少,由村民按户推选产生,一般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二是由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先提出候选人,由村民酝酿讨论,如村民意见比较趋向一致,可举手表决通过;如对候选人意见有分歧,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决定。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推选村民代表的时间,一般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前进行。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发布公告,并造册登记。
村民小组长的职责有哪些?
一般来说,村民小组长具有管理经济、指挥和协调生产劳动等职责,具体为: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法令;
(2)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办好本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负责召开小组各种会议和组织全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4)组织本村村民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5)对村级财务、政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
(6)提出相应的建议;
(7)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是干什么的?
村民代表要忠实地履行村民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同时也要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
(1)密切联系村民,在讨论和决定问题时,真实地代表和反映自己所代表的村民的利益和意愿;
(2)积极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
(3)学习宣传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和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4)带头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和法规,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积极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开展工作,动员和教育村民自觉接受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正确管理;
(6)监督检查村委会的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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