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水利普查对象:
你们好!
为全面了解我国水利发展基本情况,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省政府的部署,我镇将全面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届时普查员将佩戴统一制发的普查员证开展对象清查和普查登记,请广大普查对象给予支持和配合。
水利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为我国境内的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用水户。
尊敬的水利普查对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水利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如实填报普查资料,做好有关资料整理、台账健全等基础工作;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水利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同时欢迎您对水利普查咨询及普查员的监督,我办电话是:83381659。
水利普查有利于科学分析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能力,为科学制定水利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基础,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衷心希望您与我们携手合作,全力配合做好水利普查工作,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对于你们的配合、支持与合作,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东莞市东坑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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