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6日(农历二月初二、星期日)是东坑镇传统民俗节日“卖身节”,为使这一“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更好的传承和发展,充分体现东坑镇人民群众“文明守法、和谐好客”的精神风貌,经“卖身节”组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射水玩乐、祈福购物仍是“卖身节”当天的传统活动。在节庆当天,镇中心区世纪广场和鹰岭公园广场、文阁路、桥头街、乐然街,全天将列为禁止射水区。具体要求如下:
1、上述区域内因举办文化、演出、商贸、美食等传统活动,严禁进行射水、泼水活动,严禁起哄、闹事。街道两旁住户更不得从楼上向街上游人泼水。
2、上述区域涉及的井美村、黄屋村、新门楼村、东坑村、寮边头村,应切实负起责任,教育、监督区域内的屋主、住户、租客遵守规定,并将宣传做到各家各户。
希望上述区域内所有市民和新莞人自觉遵守规定,当好东道主,为2011东坑二月初二“卖身节”的成功举办作出贡献。
特此通告
东坑二月初二“卖身节”组委会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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