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法治东莞‘法在我心中’征文比赛”的通知
广大市民: 为配合贯彻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镇创建活动有关意见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构建和谐法治社会,倡导人人“知法、守法、用法”的新风尚,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优良的法治保障,东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定于2009年3月至6月联合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在我市举办首届法治东莞“法在我心中”大型征文比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推进普法文化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征文活动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文要求 (一)征文时间:2009年3月1日—5月30日 (二)参与对象:全镇各机关公务员、新莞人、社会各界人士(限成年人)。 (三)围绕“法在我心中”这一主题,可由生活的感悟、人生哲理的角度或从发生在身边的故事或亲身经历的事情着笔,讲述和法有关的故事,阐述“知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人们的法治意识。 (四)体裁分为小说、散文和诗歌、报告文学三大类,要求主题突出,语言简练精美,朴实生动,作品要求为原创稿,严禁一稿多投。 (五)篇幅要求:小说(约5000字),散文随笔(约2000字)、诗歌(不超过50行),报告文学(6000字左右)为宜。 (六)来稿请详细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单位、电话、手机、地址、邮编等,以方便取得联系。来稿者确保对作品享有知识产权,作品涉及相关法律问题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有权作公益用途使用,不另付稿酬。 (八)征文作品一旦参赛,就视为已同意上述条款。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各6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各3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三、作品发布 获奖征文及获奖者名单分别在《东莞日报》、《东莞文艺》、东莞普法网、东莞阳光网、东莞文学艺术网发布,所有征文作品将作公益事业用途,并刊登在《东莞文艺》首届“法治东莞‘法在我心中’征文比赛”专刊上。
四、联系方式 来稿请寄:东莞市新城市中心石竹路9号17楼《东莞文艺》编辑部(封面请注明“征文”字样)或电邮至:dgwy@dg.gov.cn(请尽量用电子文档,邮寄稿件也最好附上电子文档)。 征文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东莞文艺》编辑部。 联系人:谢编辑、吴编辑、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9)2837252 传真:(0769)2837235 邮政编码:523071
东坑司法所 2009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