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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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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朋友们: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心农民朋友的生活生产。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这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推广家电下乡实际上是给全国中低收入农民雪中送炭,不仅可以丰富农民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还可以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改变农村市场分散,网点少、服务差、秩序乱,流通和服务成本高的状况,完善农村家电流通网络,促进建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按照政策规定,我省于2009年2月1日起启动家电下乡工作,到2013年1月31日截止。凡是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目前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销售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
只要您是具有广东省农村户籍的农户,在补贴周期内购买指定的家电产品(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布为准)均享受财政资金补贴。农民每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家电下乡产品目前包括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等,每类产品补贴为1台(部)。农民朋友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后,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发票原件、产品专用标识卡、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农民朋友们,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协作,为你们办实事、办好事,共同努力推进家电下乡工作,为实现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东坑财政分局 联系电话: 83381182 联 系 人: 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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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编辑:东坑广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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