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驶员:
根据省厅交管局《关于延长因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恢复工作截止时间的通知》(广公交(车)传[2007]48号)的要求,因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恢复业务工作将于2008年5月31日结束。但目前仍有一部分人驾驶人未及时前往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为了避免驾驶证因逾期未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一旦被注销,将要重新报名考取.请广大驾驶员抓紧办理。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市车管所:0769-23087851
东坑驾协:0769-83691988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坑交警大队 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东坑办事处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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