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传统民俗节日二月初二“卖身节”,历经数百年的传承和发展,尤其是近几年通过政府介入宣传、包装和推介,在全体市民和新莞人的支持下,“卖身节”实现了“一年一大步,年年有突破,三、五年內将‘卖身节’打造成我市特色文化品牌”的办节目标。“卖身节”成为了东莞市的传统节日,2007年被列入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通过特色文化的打造,促进了我镇文化建设与社会经济的相融合;促进了和谐文化建设的发展。
2008年我镇传统民俗节日二月初二“卖身节”将至,为使这一“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更好的传承和发展,充分体现我镇人民“文明、守法、和谐”的精神风貌,经“卖身节”组委会研究决定:节日当天(3月9日,农历二月初二)从上午8:00时至下午6:00时将乐然街(东坑桥头至寮边头)列为禁止射水区。此区域内只能进行商贸、美食等活动;在“特色巡游”行进过程中,文阁路、乐然街两旁游人及楼上住户严禁向巡游队伍射水、泼水和投掷物件。
希望全体市民和新莞人要自觉遵守规定,当好东道主,与我们一起为08“卖身节”的成功举办作出贡献。
2008年东莞东坑二月初二 “卖身节”
组 委 会 办 公 室
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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