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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创新资金项目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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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是指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以及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详见附件4)要求。
(3)技术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4)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对于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执行周期放宽至3年。
三、资助标准
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相关支出给予必要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相关研发支出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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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镇科技办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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