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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莞市LED产业发展项目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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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扶持和促进我市LED产业发展,根据《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今年计划开展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补贴项目、LED产品检测认证资助项目和LED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补贴项目
(一)补贴对象
在东莞注册登记的业主单位或承担单位。
(二)受理时间
LED路灯补贴网上申报从2014年8月1日至8月29日下午17:30时止,9月5日前提交书面材料;
LED室内灯补贴申报从2014年8月1日至12月25日下午17:30时止,12月31日前提交书面材料。
(三)申请条件
1、项目所采用的LED照明产品必须通过广东省LED照明标杆体系检测;
2、LED路灯项目必须在2013年内开展了项目招标,且目前灯具已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3、工程完成后必须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标杆产品质量一致性核查评估,评估合格后出具相关报告;
4、工程没有获得过其它项目补贴。
(四)具体要求
1、填报
本次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补贴项目在网上进行受理。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首次申报的单位必须注册新帐号。
2、审查
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书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审查;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网上进行受理;市属申报单位直接由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在网上审查并受理。
3、报送
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市属申报单位经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直接交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所有书面材料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4、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合同或协议书;
(2)LED照明产品入选标杆体系推荐目录证明材料;
(3)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4)LED产品质量一致性核查报告;
(5)工程安装明细;
(6)项目中标通知书(LED路灯项目)。
(以上材料需提交一式3份,其中复印件需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五)咨询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科,联系人:崔智诚 22831356。
二、检测和认证资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LED研发、生产及服务的单位。
(二)受理时间
LED产品检测认证项目网上申报从2014年8月11日至9月12日止,9月19日前提交书面材料。
(三)资助范围
受理从2013年6月8日至2014年8月底期间发生的LED产品检测和认证项目,以检测认证报告颁布日期为准。相关具体范围如下:
1、LED产品检测资助
(1)产品范围。LED产品是指本地研发和生产的外延片、芯片、LED照明产品、LED显示产品(包括LED背光源)及其它功能应用产品。具体分为以下4类:
A类(LED基础产品)包括:衬底材料(A1)、外延片(A2)、芯片(A3)、散热材料(A4)、封装材料(A5)、荧光粉(A6);
B类(LED照明产品)包括:路灯(B1)、隧道灯(B2)、灯管(B3)、射灯(B4)、球泡灯(B5)、筒灯(B6)、杂类灯(B7)等;
C类(LED显示)包括:LCD显示器背光光源(C 1)、发光二极管显示屏(C2)、平板显示器(C3)等;
D类(其它功能应用产品)包括:LED驱动电源及控制装置(D1)、光源或灯珠(D2)、模具(D3)、支架(D4)、透镜与反光罩(D5)、散热产品(D6)等。
(2)检测机构范围。包括具备电光源和LED产品检测能力的国家级检测机构或经东莞市推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从事进出口LED产品检测的机构应获得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认可。具体包括: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赛宝实验室、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市光机电技术研究院、江苏添福产品服务有限公司、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莱茵技术监护(深圳)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必维华法商品检定有限公司,共19家。
(3)检测项目范围。包括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相关标准及规范、广东省半导体照明标杆体系、东莞市LED照明应用示范工程检测体系的检测项目。
(4)资助费用范围。根据《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综合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意见,明确了检测认证资助的范围只针对检测认证机构收取的费用,不包括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费用,并以相关发票为准。
2、LED产品认证资助
(1)认证机构范围。包括具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CQ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认证、美国保险商试验所认证(UL)、美国电子测试实验室认证(ETL)、欧洲共同体认证(CE)等认证资格的权威机构。
(2)产品认证范围。包括CQC认证、CCC认证、UL 认证、CE认证、中国节能认证、ROHS认证和PSE认证等。
(四)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LED产品检测,由本市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工作,所发生费用按50%的标准给予资助;对由市外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按30%的标准给予资助。每个企业每年获得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认证工作,所发生费用按50%的标准给予资助。每个企业每年获得资助不超过50万元。
(五)申报材料
1、《东莞市LED产品检测和认证资助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检测和认证发票、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
4、检测及认证合同或协议。
上述书面材料(一式2份)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六)咨询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科,联系人:张婉婷22831375、盛永明22831356。
三、LED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LED研发、生产及服务的单位;为我市LED企业提供专业培训服务的机构。
(二)受理时间
LED产品检测认证项目网上申报从2014年8月11日至9月12日止,9月19日前提交书面材料。
(三)资助范围
受理从2013年6月8日至2014年9月底期间发生的LED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以培训证书颁布日期为准。相关具体范围如下:
1、对企业派人员参加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LED专业技术培训的费用进行资助。
2、对经市科技局批准的公益性免费LED专业培训项目,市财政全额补贴培训实际发生的讲课费、市外老师交通费、场租费、材料印刷费。
(四)资助标准
对企业派人员参加LED专业技术培训的费用,市财政给予50%补贴。同一单位年度补贴不超过50人次,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五)申报材料
1、《东莞市LED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项目资助申报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活动基本情况;
4、活动费用清单及相关支出凭证复印件;
5、其他有关材料。
上述书面材料(一式2份)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六)咨询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科,联系人:张婉婷22831375、盛永明2283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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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科技办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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