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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3-12-26 11:5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重点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全会提出,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税收制度,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改革税制,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认为,全会就财税体制改革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支出责任"这一新提法说明,党对财政问题进一步强调了在事权落实过程中责任的重要性,将保证各级政府在事权的执行过程中,事情会做得更好,执行力更高。

    改革缓解收入分配不公

    全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常凯指出,全会回应了百姓对提高收入、共同富裕的期待,预计国家将更加注重劳动者权利,建立健全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让百姓通过劳动和财富能获得与经济发展增长水平相一致的收入。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表示,对于改善收入分配,这次全会的最大亮点是确定了一些关键体制改革的要点,但是这些提法只是纲领性的框架,还需要后续出台落实的具体举措,如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必然需要推进户籍制度和相关社保体制的改革,使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工能够逐渐在城市安家落户,得到公平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
    ——部分内容摘自《京华时报》、新华网
来源:《东坑》报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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