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宜居生态 | 精品文化 | 投资创业 | 影像东坑 | 阳光热线 | 东坑发布
微博 | 今日看点 | 视频新闻 | 东坑周报 | 专题报道 | 文明东坑 | 生活资讯
您的位置:阳光东坑 > 人社分局 > 政策法规 >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3-02-25 15: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3〕27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决定将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10元/月(折算为7.5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5元/小时。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 编辑:钟少珍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常用电话 部门电话
公交线路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东莞美食
电话:0769-8386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