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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东坑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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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51号)有关规定,在东坑镇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不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向东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自评资格:
(一)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二)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企业;
(五)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创新科研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六)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
(八)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九)园区、镇(街道) 重点发展企业。
一、企业自行提出申请
具有企业自评人才资格的企业,请于2021年2月25日前持《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见附件 1,请自行下载)及申请所需佐证资料到东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地址:东坑大道北4号)一楼培训就业办提交申请,企业推荐的员工应属于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在该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1年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自评资格审核
申报截止后,东坑人社分局将牵头相关部门对企业自评资格进行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员名单报东坑镇政府审批。
三、结果公布
获批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将由东坑人社分局以有效的联系方式通知企业,由企业通知审批通过的员工在本年度内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
四、申请所需资料
(一)《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624009909@qq.com)
(二)学历资料:①属于留学人员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属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的,应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不能在教育部学信网有效查验的,申请人必须先在学信网进行电子认证);③属于非全日制学历的,应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不能在教育部学信网有效查验的,申请人必须先在学信网进行电子认证);④属于中等教育学历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等学历验证报告》;⑤属于中技学历的,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未能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在线验证”进行查验的,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以上学历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由企业核对原件无误后加盖企业公章!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需显示在该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1年的参保明细)
五、联系方式
资料提交地点:东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地址:东坑大道北4号)一楼培训就业办
联系电话:89300378/89300303
联系人:苏小姐/谢小姐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2021年2月25日!2021年2月2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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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人社分局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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