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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素质提升奖励、青年见习(实习)补贴、用人单位引才补贴、柔性引才补贴申报公告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21-04-19 15:46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府办〔2020〕58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全域创新和全链条创新,着力打造一支支撑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研发人才队伍,现将2020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素质提升奖励、青年见习(实习)补贴、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和柔性引才补贴等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发人才素质提升奖励

    对于2017年1月1日后,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研发人才给予素质提升奖励。
  
    (一)申报人受理条件:申报人在我市工作,能够在相关技术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进行发明创造,或进行工艺革新、技术改良、流程改革等创新活动的技术技能人才。其中,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申报人在成功入库的用人单位工作。

    2. 忠于本职、业绩突出,经所在单位认可,在技术研发相关部门的研发、技术、生产岗位上任职的人才,或参与用人单位项目、技术、产品研发的团队成员,或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3. 由所在单位为其在莞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12个月,申报时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4.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 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或具有我市户籍,或累计在莞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

    6.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奖励标准:
条件类别 奖励标准 扶持方式
取得正高级职称 10万元/人 一次性发放
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取得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取得副高级职称标准奖励) 8万元/人
取得硕士学位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万元/人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材料名称 要 求 份数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或电子版
2020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质提升奖励申请表 按附件3表格打印,信息需清晰准确,并由申请人签名盖指模后用人单位盖章确认。 2 原件 纸质
居民身份证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 1 复印件 纸质
户口簿 申报人受理条件第5项中选择户籍在莞的才须提供,提交户主页和主要信息页,户籍不在莞的不须提供。 1 复印件 纸质
劳动合同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 1 复印件 纸质
职称或学位证书、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 1 复印件 纸质
职称或学位证书网上核验截图 截图用A4纸打印,清晰显示申请人个人姓名、职称或学位证书信息。 以实际页数打印 复印件 纸质
其他佐证材料 如申报人受理条件选择人事档案在莞或在莞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 以实际页数打印   纸质

    备注: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需按申请材料清单目录要求提供相对应的材料,如因个人提供的资料有误影响申报的,后果自负。以隐瞒或虚报相关信息,弄虚作假提出申请,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青年见习(实习)补贴

    为实施“青年人才莞训计划”,鼓励用人单位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面向青年人才开发一批技术、技能、研发服务等研发相关的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岗位,组织和吸纳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等青年见习(实习)人员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

    (一)申报人的受理条件:

    1. 申报人在成功入库的用人单位工作。

    2. 经所在单位认可,在技术研发部门的技术、技能、研发服务等研发相关的就业见习(实习)岗位的青年人才。

    3. 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等青年人才。

    4.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补贴标准:
条件类别 奖励标准 备 注
博士研究生或毕业2年内的博士毕业生 3000元/月/人 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申请人只能以见习、实习或实训的形式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且与我市其他同类型补贴项目不重复享受。
硕士研究生或毕业2年内的硕士毕业生 2000元/月/人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含高职)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1000元/月/人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材料名称 要 求 份数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或电子版
2020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青年见习(实习)补贴申请表 按附件4表格打印,信息需清晰准确,并由申请人签名盖指模后用人单位盖章确认。 2 原件 纸质
居民身份证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 1 复印件 纸质
见习(实习)协议或合同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 1 复印件 纸质
学历证书及核验网址截图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 1 复印件 纸质
社保工伤保险证明 核验是否与填报企业单位一致,须在毕业2年内开始购买。 1 复印件 纸质


    备注: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需按申请材料清单目录要求提供相对应的材料,如因个人提供的资料有误影响申报的,后果自负。以隐瞒或虚报相关信息,弄虚作假提出申请,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根据用人单位在上年度新引进研发人才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年度薪酬等条件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引才补贴,每家单位每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一)新引进研发人才的基本条件:

    1. 新引进研发人才在成功入库的用人单位工作。

    2. 新引进研发人才满足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初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年度工资薪金收入不少于20万元等条件之一。

    3. 在所在单位的技术研发部门、项目、技术和产品研发团队等从事研发和技术技能活动或为相关研发活动提供服务,且上一年度内(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我市首次就业的人才。

    (二)补贴标准:
条件类别 奖励标准 补贴方式
新引进在国(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才。 20000元/人 一次性发放
新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不少于30万元,在国(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人才。  
10000元/人
 
新引进4名以上具有硕士学位、中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或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不少于20万元的人才。 5000元/人
新引进8名以上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学位、初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 2000元/人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材料名称 要 求 份数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或电子版
2020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用人单位引才补贴申请表 按附件5表格打印,信息需清晰准确,并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单位盖章确认。 2 原件 纸质
居民身份证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 1 复印件 纸质
劳动合同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 1 复印件 纸质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师职业资格及核验网址截图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国(境)外毕业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书。 1 复印件 纸质
个人所得税完税记录(2020年度)及银行流水记录证明。 个人所得税完税记录须具有东莞市税务局电子章或公章证明,清晰显示。银行流水记录须清晰显示人才个人信息及企业账户名,需与填报企业一致。 1 复印件 纸质
社保清单证明 核验是否与填报企业单位一致,须在上一年度内(指2020年1月1日开始)在我市首次开始购买。 1 复印件 纸质
 
    备注: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需按申请材料清单目录要求提供相对应的材料,如因个人提供的资料有误影响申报的,后果自负。以隐瞒或虚报相关信息,弄虚作假提出申请,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柔性引才补贴

    按照用人单位当年度柔性引才实际支出薪酬总额的3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一)柔性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柔性引进人才是指由符合基本条件的用人单位通过课题研究、项目合作、兼职聘用、咨询顾问、技术指导等形式从市外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才对象可不受国籍、户籍、人事档案关系、缴纳社会保险等限制,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或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且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在国内外大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关键岗位从事科研开发或技术应用工作5年以上,并掌握先进技术的专业人才。

    3. 在国内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相关领域的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从事技术工作5年以上,能解决用人单位关键核心技术或产品生产工艺难题的技能人才。
  
    (二)补贴标准:
在莞工作时间 补贴标准 名额数量 扶持方式
2020年度在莞工作30-60天的高层次人才 按照用人单位年度实际支出薪酬总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的补贴标准。 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贴名额不超过3人 一次性发放
2020年度在莞工作61-183天的高层次人才 按照用人单位年度实际支出薪酬总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的补贴标准。

    备注:每年累计在莞工作时间不在规定时间(30-183天)段内的不予扶持。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材料名称 要 求 份数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或电子版
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 按附件6表格打印,信息需清晰准确,并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单位盖章确认。 2 原件 纸质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证件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 1 复印件 纸质
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 1 复印件 纸质
条件1.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所出具的任职证明及个人履历。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 1 复印件 纸质
条件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含认证证明),以及提供在国内外大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任职证明(须从事科研开发或技术应用工作满5年以上)。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国(境)外毕业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书。 1 复印件 纸质
条件3.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核验网页界面截图,提供相关领域的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出具的任职证明(从事技术工作5年以上)。 提交时须校验原件 1 复印件 纸质
银行流水记录证明或其它佐证材料。 银行流水记录须清晰显示人才个人信息及企业账户名,需与填报企业一致。 1 复印件 纸质
护照上出入境登记时间证明材料(仅需海外人才提供) 海外人才在莞时间以2020年度内出入境登记时间确定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1 复印件 纸质

    备注: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需按申请材料清单目录要求提供相对应的材料,如因个人提供的资料有误影响申报的,后果自负。以隐瞒或虚报相关信息,弄虚作假提出申请,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办理时间及时限

    受理时间:2021年4月15日-2021年6月15日

    审核时限:申报人提交材料给镇级初审,镇级初审时间为5个工作日,市级审定时间在7月15日前完成。

    六、办理流程

    (一)发布公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完成确定申报人所在单位名单后发布申报公告。

    (二)申报人(企业单位)提交申请

    申报人及符合企业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各镇街(园区)人社分局提交申请。

    (三)镇级初审

    申报人及符合企业单位提交材料后,由所属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四)市级复核和核实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核实申报信息。如需申请人补充有关证明,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否则视作无效。

    (五)拟定名单

    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拟定奖励对象名单。

    (六)名单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官网上对奖励补贴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后,确定为奖励补贴对象名单。

    (七)方案审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审核和公示情况提出奖励补贴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八)资金拨付

    奖励补贴方案审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金划拨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由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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