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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岗李氏宗祠被确立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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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文化站获悉,2012年,东坑镇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塔岗李氏宗祠被确立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还新增了5个市级不可移动文物。截至目前,东坑镇市、镇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共有27个。
日前,东莞市公布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其中,东坑镇塔岗李氏宗祠被确立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勷德谢公祠、东坑谦吉堂、坑美李氏宗祠、协昌黄公祠、永兴楼被确立为市级不可移动文物。
据介绍,塔岗李氏宗祠位于东莞市东坑镇塔岗村西门299号旁,始建于南宋末年。宗祠大堂中央供奉四世祖李昴英塑像,供后人瞻仰。该宗祠对研究清代东莞地区祠堂及塔岗村、李氏宗家族等具有一定的价值。
“东坑镇有一些保护单位在之前就已经被确定了,这次普查进行了重新确定,截至目前,东坑镇市、镇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共有27个。”文化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各镇街、部门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财政预算及各级领导责任制。为此,东坑镇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把文物保护列入负责部门及各村(社区)的常态化工作,建立文物保护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让文物得到有效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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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报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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