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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管理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3-06-10 11:19
    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坑,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近年来东坑镇委镇政府审时度势,探索建立全面的“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推动社会管理的差异化、精细化,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人们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逐渐提高。 然而,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持续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随着社会组织作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社会力量,城市管理也迫切要求社会组织的参与。

    当年,广东省在颁布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方案时,就明确指出,今后大量政府的事务、政府管理的职能,只要可以交给社会来办的,都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权力让渡等方式,逐渐分解和转移到社会组织中去。这从制度上既对社会组织进行“松绑”,又对社会组织进行培育,凸显的是在社会管理的新形势和大格局下,社会组织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相对于政府部门而言,社会组织具有灵活、便利、针对性强等特点。在日益繁重的城市管理任务面前,社会组织不仅能替政府部门分担很多,也能把大量政府干不了也干不好的事务做得有声有色。在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组织是政府职能在城市管理领域的“毛细血管”,可以成为政府管理的得力助手。

    不仅如此,社团管理的创新成果,也直接关系到城市管理创新的成效。在利益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关系日益复杂的情势下,只有务实地求解城市管理的“多元方程”,科学地回答政府如何对待社会组织这一“时代问题”,稳妥地释放社会组织的优势活力,才能形成制度合力,最终达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周到、更便捷、更贴近的服务目的。

    当然,社团管理创新之后,对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都是一种考验,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参与意识欠缺、相关法律缺位、主体地位不明晰、管理系统不健全等问题。这就要求政府根据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提出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管理和谐互动模式,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合理规划、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监管机制等是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管理的对策选择,使社会组织得到充分发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作者:新莞人 张雪晨)
来源:《东坑》报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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