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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工人数申报的通告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9-05-06 15:45
各用人单位:

    根据法律规定,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所在地残联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办理对象: 在2018年内,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在本镇登记的外地(外商)驻莞机构。

    二、申报时间:2019年4月1日-6月30日。

    三、申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填写《东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手册》,《手册》可到镇残联领取;

    2、《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职工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职工2018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

    5、2018年发放残疾职工工资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社会各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申报地址:东坑镇政府主楼一楼残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83861066
 
 
 
东坑镇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5月1日
来源:东坑镇残疾人联合会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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