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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文化执法分队关于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6-02-23 09:13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 规范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不断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方式,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营造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文化市场环境,结合我镇文化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建立符合我镇文化市场特点的日常巡查与随机抽查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文化市场法定监管职责,公开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适当设定随机抽查工作重点市场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效能,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文化市场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依据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规章,参考市局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执法权限,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通过本级政府、本部门或上级部门政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监督和文化经营单位自查。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要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名录库和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每次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 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国家文化部将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双随机”名录库,建成后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再转至服务平台实施随机抽查工作。

    (三)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试行)》 、《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暂行规定》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严重违法违规,依法应当吊销许可证的,要加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黑名单。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星级创建管理体系,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并纳入场所星级创建和评定管理体系。对抽查中发现严重违规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及时向同级发展改革、公安、工商、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及行业协会通报,实现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及时通过本级政府、本部门或上级部门政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时间进度

    (一)准备阶段。2016 年2 月23 日前,制定本部门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并对外公布,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具体实施随机抽查工作。

    (二)启动阶段。2016 年上半年,启动随机抽查工作。

    (三)总结评估与推广阶段。2016 年下半年,总结评估启动阶段的经验和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 年10 月28 日前上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文化市场领域随机抽查工作。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人员,切实做好本单位随机抽查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跨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在文化市场法制宣传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工作中,将随机抽查工作列为重点法制宣传内容和培训内容,争取市场主体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认知和支持,提高综合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辖区文化市场状况、市场秩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实际情况等,合理确定各门类文化市场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 ,抽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低于2 次。同时结合文化市场监管实际,在寒暑假、重大节假日、违规行为高发时段和多发地区等,提高抽查频次。根据文化经营单位信用情况确定抽查几率,对投诉举报多、违法经营行为多发、评定星级低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提高抽中几率。

    (三)对不同类别文化经营单位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网络执法组将对互联网文化、网络游戏等非实体场所文化类经营单位,加强网上巡查,提高随机抽查频次;各镇(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分队对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场所人员密集、流动频繁、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实体场所类文化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 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 的规定,加强日常检查,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在保证日常巡查频次、市场秩序规范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随机抽查。

    (四)科学处理随机抽查和日常监管的关系。随机抽查不能代替日常执法巡查、上级交办检查、群众举报核查、责令改正复查、集中治理检查。不得以实施随机抽查为名,削弱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力度。所有随机抽查必须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对于日常执法巡查、上级交办检查、群众举报核查、责令改正复查、集中治理检查等执法检查工作,可推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的检查方式,严格公正开展执法检查。
                                                        东坑文化执法分队
                                                        2016年2月23日

    <<附件:东坑镇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东坑镇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娱乐场所

    抽查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抽查主体: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东坑分队

    抽查内容: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含有禁止内容,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连接至境外曲库,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抽查方式:现场检查。

    二、印刷企业

    抽查依据:《印刷行业管理条例》

    抽查主体: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东坑分队

    抽查内容: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物;擅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三人委托印刷的出版物;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抽查方式:现场检查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抽查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抽查主体: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东坑分队

    抽查内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抽查方式:现场检查

    四、音像制品

    抽查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抽查主体: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东坑分队

    抽查内容:不得经营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音像制品;不得经营未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不得经营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不得经营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抽查方式:现场检查
来源:东坑文化执法分队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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