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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2013年第6号)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3-12-20 17:47
    近期我省部分市相继出现确诊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做好全市餐饮环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请各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广大市民群众应更注重食品安全卫生,谨防感染H7N9禽流感。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该注意的事项

    1.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规范禽及禽肉的采购、加工行为,严格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要求购入、经营的禽及禽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动物检疫有关规定,严禁采购、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禽及禽肉。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饲养、圈养、宰杀活禽,餐饮经营单位需饲养、圈养活禽的,应严格执行距食品加工场所及就餐场所25米之外的规定,并严格执行“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的要求;严禁加工病死禽类食品,切断不明禽类食品流向餐桌的渠道,加工过程注意做到畜禽肉品洗净煮熟、煮透,生熟食品(用品)严格分开,并做好餐饮服务场所各餐次的消毒工作。

    2.注意个人卫生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从业人员要保持勤洗手等个人卫生习惯,预防呼吸道传染疾病,并且要注意尽量避免直接接触病死禽、畜;从事活禽宰杀的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带口罩、手套等)。如出现打喷嚏、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应及时调离经营食品的岗位,并及时就医。

    二、提醒广大市民注意

    1.应选择空气流通良好并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且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好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尽可能减少与禽类不必要的接触,尤其是与病、死禽的接触。

    2.勤洗手,远离家禽的分泌物,接触过禽鸟或禽鸟粪便,要注意用消毒液和清水彻底清洁双手。应尽量在正规的销售场所购买经过检疫的禽类产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养成科学、良好的饮食习惯,吃禽肉一定要煮熟、煮透,食用鸡蛋时蛋壳应用流水清洗,应烹调加热充分,不吃生的或半生的鸡蛋。

    4、人感染禽流感的病症与其他流行性感冒病症相似,若出现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全身不适等呼吸道症状时,应戴上口罩,尽快到医院就诊,并务必告诉医生自己发病前是否到过禽流感疫区,是否与病禽类接触等情况,并在医生指导下治疗和用药。
来源: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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