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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东坑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3-08-09 11:4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我镇部门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省、市纪委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部署,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被评议单位及其干部职工个人可能存在的“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持“评建结合、查改并重,依靠群众、科学评议,创新方式、高效透明”的原则,通过单位自查和外界监督相结合,切实推动被评单位改进作风,实现精神面貌明显提升、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为打造我镇成为“精品小镇、和谐小镇、活力小镇”,实现东坑整体崛起提供优良服务环境。

    二、评议对象

    参照市政府在市直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我镇相应确定开展2013年政风行风评议的单位14家,分别是:东坑公安分局、东坑人力资源分局、东坑社保分局、东坑国土分局、东坑环保分局、东坑交通分局、东坑工商分局、东坑地税分局、东坑国税分局、东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东坑社会事务办、东坑规划建设办、东坑经贸办、东坑房管所。

    另对学校、银行、城市公交、电信、供电、供水、有线电视等7个公共服务行业开展“回头看”活动。

    三、评议内容

    (一)是否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制订改进作风的措施以及抓落实的情况;

    (二)是否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粤纪发[2013]4号)工作要求,部署本部门、本单位治理工作以及取得成效的情况;

    (三)是否及时有效解决或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制订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情况;

    (四)是否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

    四、组织实施

    评议工作由镇政府直接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开展评议工作。其中镇纪检监察办负责评议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各被评议部门单位具体对本单位开展评议工作。

    为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卢柏波(副镇长)

    副组长:卢良波(纪委副书记)

    成  员:卢浩棠(总工会)苏伟强(镇团委)卢美君(妇联)谢振强(宣传教育办)彭日容(人大办)丁树成(党政办)黄桂和(纪检监察办)各被评议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办,联系电话:83861033。领导小组的任务是:组织评议代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督促被评议单位落实自评,监督被评议单位对评议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在评议工作中,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工作者和群众代表组成政风行风评议组,政风行风评议组的人数为20-30人。评议组的任务是:广泛接触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按评议内容收集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评议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和评议组自行撤销。

    五、评议方法和措施

    (一)自查自纠(7月)。被评议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个人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述责述德述廉等形式开展问题讲评,全面查找单位和个人“庸懒散奢”等方面的问题和表现,力求找准、找全、找实;查找的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承诺通过单位宣传栏、办事窗口或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开。

    (二)明查暗访(7月至10月)。镇纪委将组织暗访人员对被评议单位开展作风暗访,拍摄专题暗访片。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评议组成员赴各被评议单位听取政风行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庸懒散奢等方面工作情况介绍并提出整改建议。评议组成员可以按照评议工作要求和纪律,深入被评单位进行暗访,或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被评议单位的作风状况。

    (三)满意度测评(7月至10月)。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在办事窗口派发调查问卷、手机短信调查等方式对到被评议单位办事的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政风行风建设情况通报(全年)。一是建立常态通报机制。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定期通报各被评议单位作风状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出重点问题整改建议书。二是典型问题通报。镇纪委选择部分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经查实的典型问题,以内部发文、会议播放、媒体播报等形式进行内部通报或向社会公开;三是评议结果通报。在民主评议活动结束后,通过本镇媒体向社会公布评议分数、排名等评议结果。

    (五)责任追究(全年)。镇纪委对暗访曝光、媒体曝光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突出作风问题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政风行风建设不重视、群众问题反映强烈且长期得不到纠正、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六、评定办法

    采取量化测评和等次评定相结合的办法。量化测评采用百分制,其中评议组成员依据《东坑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表》进行评分占40%;办事窗口群众满意度测评占30%;暗访评议占20%;自评占10%。等次测评根据量化测评结果评定,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对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在第二年要重新组织评议。

    七、评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被评议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被评议单位加强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对评议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坚决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被评议单位报镇委镇政府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被评议单位要把评议工作与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纠风专项治理、“纪律教育学习月”以及所在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坚持边评边改、查改并重,逐步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依靠群众,求真务实。评议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依靠群众。各被评议单位要加大对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要设置评议信箱,开辟评议专栏,公开投诉渠道,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议活动。评议组在评议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或暗访、发问卷调查表等方法,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务求切实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情况。

    (四)接受监督,狠抓整改。各被评议单位对评议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向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来源:东坑镇纪检办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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