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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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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本市户籍的居民;
(三)本市全日制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500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后每件资助3000元(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0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500元),获得授权后每件再资助12000元。
(二)获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0元;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港澳台除外)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0元;获得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2000元。同一项技术方案最多资助2个境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授权。
(三)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境外发明专利,国际初审报告显示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每件资助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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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科技办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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