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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镇托育机构和幼儿园卫生评价工作的通知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20-12-30 15:16
各托育机构、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修订)、《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原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原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35号)。经镇卫生健康局同意,现就我镇托育机构、幼儿园卫生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对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

    (二)全镇幼儿园。

    托育机构和幼儿园合称为“托幼机构”
   
    二、受理部门
   
    东坑镇卫生健康局。
   
    三、评价标准
   
    (一)新办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表见附件1。
   
    (二)托幼机构日常督导

    1.已取得备案资格的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日常督导标准见附件2。

    2.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评估标准参考“新办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表”(附件1)。
   
    四、申报材料
   
    (一)新办托幼机构申请首次卫生评价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如开展托育机构的经营或业务范围必须注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2.托幼机构基本信息表(附件3);
   
    3.新办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附件4);
   
    4.“新办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标准”(附件1)中必达项目要求提交的佐证材料。
   
    (二)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每3年一次)
   
    1.教育部门颁发的《东莞市幼儿园注册证》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2.托幼机构基本信息表(附件3)。
   
    3.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申请书(附件5)。
   
    五、工作流程
   
    (一)新办托幼机构申请首次卫生评价
   
    1.托幼机构应在招生前向镇卫生健康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办人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镇卫生健康局在20个工作日内抽取东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专家库至少3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卫生评价。
   
    3.镇卫生健康局根据专家评价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东莞市新办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附件6)。
   
    4.凡卫生保健评价为“不合格”的托幼机构,整改后按流程重新申请评价;凡卫生保健评价为“合格”的托育机构,方可向镇卫生健康局申请备案。
   
    (二)托育机构日常督导
   
    已通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应遵守国家、省、市关于托育机构管理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并接受市、镇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业务管理及定期卫生保健评价抽检,评价标准按附件2,并出具“东莞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日常督导评价报告”(附件7),凡卫生保健评价为“不合格”的托育机构应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备案。
   
    (三)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每3年一次)
   
    1.幼儿园向镇卫生健康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办人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镇卫生健康局在20个工作日内抽取东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专家库至少3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
   
    3.镇卫生健康局根据专家评价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东莞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报告”(附件8)。
   
    4.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为“不合格”的幼儿园,整改后按流程重新申请。专家评审经费参照《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聘请专家有关费用支出标准暂行办法》(东财〔2018〕334号)执行。

    附件:
东莞市新办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表
东莞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日常督导评价表
东莞市托幼机构基本信息表
东莞市新办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东莞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申请书
东莞市新办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东莞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日常督导评价报告
东莞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报告



东坑镇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8日
来源:东坑镇卫生健康局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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