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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计划生育情况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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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属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办理对象:个人
三、设立依据/行使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四、办理条件:
1、申请人无违计划生育政策
2、申请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但已双方接受处理完毕
五、是否收费:否
六、法定办结期限:当场办理(特殊情况外)
七、承诺办结期限:当场办理(特殊情况外)
八、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九、办理流程:
办理人员到户籍所在村(社区)计生办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提供证件、材料交计生办审核——审核通过的当声由工作人员出具意见。
十、联系电话:0769--8338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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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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