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宜居生态 | 精品文化 | 投资创业 | 影像东坑 | 阳光热线 | 东坑发布
微博 | 今日看点 | 视频新闻 | 东坑周报 | 专题报道 | 文明东坑 | 生活资讯
您的位置:阳光东坑 > 社保 > 社保热点问答 >
新莞人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社会保险?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0-06-01 17:23

    近日,有阳光网友在《阳光东坑热线》上咨询有关新莞人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问题。本期《阳光视窗》,记者就这些问题咨询了社保分局人员。

东莞市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的组织和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按规定可以参加社会保险。

    提出疑问的这名阳光网友表示:他是一名新莞人,现在从事出租屋承包管理工作,为了让小孩读上公办学校,他需要在东坑镇办理社会保险,但由于不符合参保条件,未能如愿,为此他表示不解。对此,社保分局工作人员做了详细的解释。

    东坑社保分局工作人员 李达盛:“我市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的组织和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按规定可以参加社会保险。该网友出租房承包的行为没有经营主体,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在我市的社会保险参保范围之内。”

    那新莞人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参保?参保的途径又有哪些?记者也就这些问题咨询了社保分局人员。

    东坑社保分局工作人员 李达盛:“目前我市的新莞人参加社会保险,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个是在企业里面上班的,由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新莞人自行不用办理手续。第二是新莞人在这边以个体户形式经营的话,可以凭本人办理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还有批准成立的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的复印件,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编辑:李晓琴)

来源:东坑广电站 编辑:东坑广电站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常用电话 部门电话
公交线路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东莞美食
电话:0769-8386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