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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全镇有两百多人受益于新《工伤保险条例》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1-04-15 16:05

    记者从东坑社保分局了解到,新《工伤保险条例》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条例扩大工伤认定范围、简化工伤认定程序、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全镇第一季度办理工伤待遇核付两百多人,核付工伤待遇100多万。

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至今,全镇一季度办理工伤待遇核付人数达两百多人。

    参保人刘跃贤在东坑镇一间家具厂工作,去年12月30日在车间工作时撞到机台导致左手环指骨折。今年1月13日认定为工伤,适用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社保向刘跃贤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183元,为7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日后当刘跃贤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社保再赔付他1个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企业赔付4个月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总共是12个月的待遇补助,比旧《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多一个月的补助。

    参保人 刘跃贤:“补助多了一个月,对我们外出打工者财务权利保护比较好,对人身财产有很大的帮助。”

    据了解,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如果工伤员工住院治疗,企业不用支付员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改由社保按照每天35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费。

    某家具厂责人 陈坚:“相对来说,从后续理赔方面比以前的负担可以减少一些。”

新条例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扩大,惠及了更多职工群众,既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更符合实际情况。

    此外,新条例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由原来的机动车事故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惠及了更多职工群众,既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更符合实际情况。

    按照新条例,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新条例实施后,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无争议的的工伤认定申请的认定时限,由原来规定的60天缩短为15天,缩短了工伤认定程序。  (编辑:李晓琴) 

来源:东坑广电站 编辑:东坑广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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