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政策解读 |
|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东人发〔2016〕51号)
哪些人员可以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已落户本市的以下八类人员(以下简称补助对象)于本市实现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助对象类别包括:(1)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3)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4)退役士兵;(5)刑释解教人员;(6)戒毒康复人员;(7)精神病康复人员;(8)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
如何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申领人持下列材料到户籍或企业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初次申领需提交的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申领相应月份的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5)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6)相关认定佐证材料:
1)属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的,需提交民政部门当年出具的或有申请当年年审记录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
2)属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的,需提交户籍所在村(社区)出具的证明;
3)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交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出具的“残疾证明”;
4)属退役士兵的,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属刑释解教人员的,需提交户籍所在村(社区)出具的证明;
6)属戒毒康复人员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村(社区)出具的戒毒治疗的材料;
7)属精神病康复人员的,需提交精神病医院出具的精神病治疗诊断材料;
8)属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的,需提交二级或以上医院开具的患重大疾病证明(重大疾病名称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户籍所在村(社区)出具的证明。
再次申领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申领相应月份的社保缴费明细账(单)(就业单位变更或未在莞参保的需提供);
(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补贴期限是多少?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于本市实现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和应缴额度给予50%的补贴。
温馨提示:
(1)申领人不能申领同一时段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申领时限为4个月内,即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个人从缴纳当月社保的次月起计算的4个月内必须提交补贴申请,逾期不受理。
|
来源:市人力资源局 编辑:钟少珍 |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