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参训补贴对象:
①本市户籍劳动力(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不纳入补贴范围,普通聘员及未转为普通聘员的临时工作人员纳入补贴范围)通过自主参训或自学,于2011年及以后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业职业资格认证,通过自考、成人高考、电大开放教育或网络教育获得大专或本科学历证书,且未申请政府其他形式培训补贴的,可申请自主参训补贴。
②本市户籍的高等院校及中等学校在校生,于2011年及以后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可以申请自主参训补贴。
(2)自主参训补贴项目:
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③各行业职业资格认证;④自考、成人高考、电大开放教育或网络教育的大专及本科学历证书。具体项目名称以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公布为准。
(3)自主参训补贴的标准:
自主参训实行分类、分级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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