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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镇5月1日起全面实施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3-05-07 16:33
    从5月1日起,东坑镇全面实施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为帮助全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了解新标准、贯彻新标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期《阳光视窗》对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解读。


东坑镇5月1日起全面实施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问题一:东莞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在什么范围内实施?

    从5月1日起,全市将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月,折算日工资为60.23元,时薪为7.53元,非全日制最低时薪为12.5元。实施范围包括全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市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问题二: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问题三:试用期内是否也应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东坑融媒体中心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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