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人力资源公司收中介费及押金(东坑车站旁) |
·编号:4521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罗兵 |
·受理部门:东坑镇政府 |
·提问时间:2012-10-13 18:10:51 |
·受理时间:2012-10-29 15: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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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我于今年10月5日在该公司找工作,他们向我收取了200元,后来该公司经理之间又借口向我收了300元押金,共计人民币500元,但我们之间并未关于《押金》签订协议.后来我听翔宇派遣公司的人说,那是家黑中介,我被骗了,根本不用交中介费及押金.不过我还是通过该公司进了富港,我想那押金也不会退还了.请问该公司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过的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公司,以及他们是否有权进行中介和合法收取费用.我感觉他们确实是黑中介,因为我一进该公司,他们就向我收费,特别是经理态度也不好.望快速处理,帮我争取合法权益,取蒂黑中介。有需要请联系我,若电话不通或无人接,请发短信或邮件,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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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关于阳光网友反映“我镇三湘劳务派遣公司在2012年10月5日收取500元费用的问题”,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马上派出监察执法人员到三湘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该公司全称为东莞市三湘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并对该公司自2012年10月以来的求职者信息、公司人员台账等资料进行详细查阅,发现记录本上有投诉人的名字,并于10月12日进入富港厂工作,但没有发现收取求职者费用的证据和行为。
以此同时,我分局监察执法人员通过举报信上的电话号码联系该投诉人到场处理,该投诉人声称三湘劳务派遣公司张经理向其收取500费用,而该公司负责人反映张经理在10月7日已离职,并且联系不上,同时该投诉人不能提供相关收取其费用的证据,因此不能证明该公司有收取费用的行为,双方各执一词,我分局监察执法人员难以取证,经双方自行协商调解,该公司负责人同意给投诉人300元费用,并签订收据。事后,监察执法人员口头警告该公司负责人不准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下来,我分局将进一步规范我镇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大对劳务派遣公司巡查监管力度,努力营造一个公平有序招工环境,进一步维护东坑企业发展,进一步保障求职者合法权益。
东坑人力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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