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工资问题 |
·编号:1514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东坑镇寮边头村委会 |
·提问时间:2009-05-13 17:31:00 |
·受理时间:2009-06-02 15: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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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东坑LBT村委会,属下的路卡管理员,人均月工资800元,但根据市有关规定,年满50以上的人员,工资不够1000元的可以通过申请得到补贴,使工资达到1030元,改村委劳动方面的负责人竟然5年时间内未做到,至今也不作任何解释.请有关部门敦促其公开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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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阳光东坑热线》栏目: 关于阳光网友放映我村劳动服务站未帮助村路卡管理员办理工资差额补助申请一事,经调查了解,市的工资差额补助办理手续,对象需是本市户籍的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女40至50周岁,男50至60周岁),申请人需先到村劳动服务站进行失业登记,经村劳动服务站进行推荐就业后,与就业单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每月的实际收入低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才符合申领条件。 而我村大概于五年前实施路卡管理工作,并聘请了路卡管理员,市的工资差额补助办法实施的时候,我村路卡管理员已在岗位上工作多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正在工作的人员是不能进行失业登记的,也不符合工资差额补助申领条件,因此我村劳动服务站未帮助有关的路卡管理员办理工资差额补助,另外我村劳动服务站也曾向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进行解释,也将加强做好解释工作,以避免误会发生。
东坑镇寮边头村委会 2009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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