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家家乐超市——强买强卖,态度极恶劣 |
·编号:1262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坑分局 |
·提问时间:2008-12-06 16:37:00 |
·受理时间:2008-12-30 19: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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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今天我去东莞家家乐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出去付钱的时候,那收银员,找钱的时候给我零钱的是用糖果类物品代替.我跟她说我不要,我只要零钱,她说没有,说其他收银处都是这样!态度极其恶劣!我想说明的是,这不是第一次这样了.每次我去买东西都是用这种方式找零钱给消费者!我跟他们说,我是不是下次也可以用他们给我的糖来代钱付,他们不回答.这不是小钱不小钱的事,也不代表是我一个人的事,代表所有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所以,我要将此事暴光.这是一种强买强卖的行为!是违反消费者权益法的!!!他们无视法律的存在及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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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阳光东坑热线》栏目: 在收到阳光网上群众投诉反映东坑镇家家乐超市利用糖果代替零钱,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消费的问题后,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了有关批示。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我分局就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家家乐商场确实存在以糖果代替零钱的情况,家家乐商场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我分局已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以上情况,特此回复。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坑分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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