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噪音污染投诉无门 |
·编号:8505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坑分局 |
·提问时间:2016-12-02 22:43:01 |
·受理时间:2016-12-08 16:2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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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2016年12月2日晚上10点30分左右,因路边羊肉烧烤摊位持续播放高分贝音量的音乐导致难以休息,所以拨打了东坑110报警电话,但得到的回复是噪音不归他们管,路边摊也不归他们管,要找综合执法,但已夜深,综合执法如何过来执法?晚上10点钟之后的噪音就应该算扰民了。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解决的方式就应该停止噪音,比如装修、唱歌、聚会等都应该静止,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果不听从劝告,附近居民可以报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是有法可依的,到现在是报警也没用,投诉无门,有事拨打110根本就解决不到问题,而且他们还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请相关部门给予一个相关的回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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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我分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12月7日晚到现场调查取证,现场并没发现大声播放音乐吸引顾客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询问流动摊贩,摊贩承认12月2日晚确实有播放音乐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教育改正,责令严格控制摆摊音量,减少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流动摊贩同意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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