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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福利到!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延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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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根据《关于开展南粤春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规定,我市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及2021年1月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参保失业人员只可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
记者从人社局了解到,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含补发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政策执行期内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
市民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内,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还可自动享受价格临时补贴,无需申请。
线上线下均可申请失业补助金
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后,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3月至国家、省另行规定的失业补助金截止执行时间;符合条件人员可在政策执行期内申请失业补助金。
以下为申领方式:
(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微信打开【粤省事】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登录,选择城市为东莞,下滑选择【社保医保】服务板块,根据指引操作即可;
(二)广东人社APP;
(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四)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线下申领方式: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最后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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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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