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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最低!东莞市非居民用气降价啦,每年约省1.55亿元!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20-11-17 11:18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缓解企业用气成本压力,推进东莞市“煤改气”工作按时落实,11月16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降低我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按各档位用户2019年实际用气量测算,预计该调整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1.55亿元!降价后,东莞市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在全省将处于最低水平。

    降价政策将从2020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此次降价有助于吸引“煤改气”等大宗用户加快技改进程,推动自备电厂“煤改气”工作助力蓝天保卫战。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在2—6月期间降低了东莞市非居民用气价格,并将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政策延长至9月30日,已为企业减负约1.8亿元。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加强与燃气经营企业的沟通协调,要求企业积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等方式,结合国际原油价格下跌的契机降低天然气经营成本,并将节约的成本传导给非居民用户,降低非居民配气及销售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为什么只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有关负责人表示,东莞市居民用气价格在全省已处于最低水平,居民用户用气量少、配气成本高,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可鼓励经营企业加快老旧小区及城中村燃气管道的建设等原因,本次暂不调整居民用气价格。

    其中,销售气价调整分析销售气价由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对于通过城燃供气的企业降低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后对比原方案《关于制定我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调整销售价格的通知》每档非居民最高限价下降超过0.2元/立方米,其中年用气量1500万立方米以上最高上限均价(下同)3.07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1500(含)万立方米的3.44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含)万立方米以下的3.85元/立方米,降幅分别为6.7%、6.01%和5.17%。

   此次方案调低了非居民用户总体配气价格,降幅从9.09%至36.36%(详见配气价格情况表),其中年用气量在10000万方以上的用户降幅较大。细化不同配气量用户的配气价格,更有利于平衡供需双方利益,规范配气业务发展,推进非居民用气市场化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具体执行方案包括了以下三方面:一是降低非居民配气价格并进一步细化气量分档,为支持东莞“煤改气”工作,对东莞市现行超过150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气大户再作三个等级划分,进一步降低大用户(含自备电厂)配气价格。


    二是降低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调后的配气价格为基础,进一步降低非居民各类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三是放开部分企业自主选择气源。

    (一)允许电厂(包括自备电厂)或年用气量达到1000万立方米以上、靠近国家管网(含中石油西二线、中海油大鹏线、省管网)主干管道且具备直接下载条件的工商业用户可实现直供。

    (二)允许直供用户可直接向城燃企业以外的供气企业(中石油、中海油或其他气源方)购气;通过城燃企业管道代输,城燃企业只收取配气费。

    (三)按照减少供气环节,降低输气成本的原则,城燃企业和直供用户可自主与主干管道建设运营企业协商选择供气接入方式,鼓励多气源供应;城燃企业要在合约范围内保障直供用户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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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为什么要进一步细化气量分档?

    答:2019年东莞年用气量24亿,为支持东莞“煤改气”工作,对东莞现行超过150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气大户再作三个等级划分,进一步降低大用户(含自备电厂)的配气价格,在政策上鼓励用气大户积极与上游企业沟通,自行选择低价气源。

    问:对所有非居民用气用户都下降吗?

    答:本次降价适用所有非居民用户。具体降价情况如下:

    1.配气价格调整情况。方案细化了不同配气量用户的配气价格,有利于平衡供需双方利益,规范配气业务发展,推进非居民用气市场化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也更有利于东莞“煤改气”工作的推进。其中年用气量1500万方以上基准均价0.087(下同)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1500(含)万立方米的0.4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含)万立方米以下的0.74元/立方米,降幅分别为21%、11.11%和10%。

    2.销售气价调整情况。销售气价由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对于通过城燃供气的企业降低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后对比原方案《关于制定我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调整销售价格的通知》(东发改〔2019〕166号)每档非居民最高限价下降超过0.2元/立方米,其中年用气量1500万立方米以上最高上限均价(下同)3.07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1500(含)万立方米的3.44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含)万立方米以下3.85元/立方米,降幅分别为6.7%、6.01%和5.17%。
来源:东莞市发改局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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