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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东莞最新助学政策出炉 从幼儿园到大学都有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9-08-27 10:57
    新学期即将开始,助学政策是不少学生及家长关注的焦点。昨日,市教育局发布了东莞最新助学政策大全,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大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庭均可享受。

    / 学前教育 /

    分三个不同类型项目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共分为东莞户籍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东莞市户籍其他困难家庭儿童(不含低保、孤儿和残疾)和非东莞户籍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公益活动三个不同类型的项目,申请人仅可从中选择一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请。

    其中,东莞户籍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对象为东莞户籍3-6岁低保家庭学前儿童、学前孤儿、学前残疾儿童。资助标准为低保家庭学前儿童: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的100%增发救助金(980元);孤儿:学前教育资助每人每年4800元;残疾儿童:生活费补助每人每月350元。

    东莞市户籍其他困难家庭儿童(不含低保、孤儿和残疾)和非东莞户籍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1000元。

    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公益活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元。

    / 小学 /

    相同内容补助不重复享受


    小学资助政策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低保家庭在校学生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公益活动、学校的助学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项目如有多项同时符合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助,相同内容的补助不重复享受,例如:生活费补助只享受符合条件中其中最高标准的一项,但住宿费补助与生活费补助内容不同,可另行享受。

    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为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低保家庭在校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为东莞市户籍低保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 初中 /   

    符合条件的住宿生补助住宿费


    初中助学政策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公益活动、学校的助学事项(如学校另有助学事项,由学校补充)。

    初中助学政策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助,相同内容的补助不重复享受,例如:生活费补助只享受符合条件中其中最高标准的一项,但住宿费补助与生活费补助内容不同,可另行享受。

    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为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对象为东莞市户籍低保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生活费补助1800元、住宿生住宿费补助600元。

    / 高中 /

    助学政策共分6大项


    高中助学政策共分为6大项,包括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低保边缘家庭(即低收入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公益活动、学校的助学事项(如学校另有助学事项,由学校补充)。

    以上项目如有多项符合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助,相同内容的补助不重复享受,例如:生活费补助只享受符合条件中其中最高标准的一项,但住宿费补助与生活费补助内容不同,可另行享受。

    其中,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本校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和低保、五保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等;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建档立卡(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分为普通高中残疾、低保和五保及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生活补助。前者资助对象为具有本校学籍的残疾学生、本市户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外市农村户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全国各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标准为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杂费;民办普通高中除对残疾学生按每年每生3850元标准减免以外,对其他类别困难的学生按2500元标准减免;后者补助对象为具有本校学籍的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

    / 中职 /

    公办中职符合条件的学生免学费


    中职助学政策包括中职教育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低保边缘家庭(即低收入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公益活动。

    其中,中职教育免学费补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本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台湾户籍学生、香港户籍学生、澳门户籍学生、华人华侨子女和残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补助标准为对公办中职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已核准的专业收费标准免除全部学费;对民办中职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非残疾学生按3500元/年的标准减免学费,残疾学生按3850元/年的标准减免学费。

    / 高校 /

    最高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


    高校助学政策包括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低保边缘家庭(即低收入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高校资助措施。

    其中,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分为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高校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来源:东莞时间网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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