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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执行!东莞市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可办理补缴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9-08-01 10:40
    7月31日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帮助退役军人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切实减轻退役军人负担,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了《关于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转业安置或自主择业在东莞市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包括军/警官、文职干部、士官等),将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

    可贷额度:由补缴金额和缴存时间纳入计算公式计算

    由于部队住房公积金管理独立于地方而自成体系,军人退役时不能通过住房公积金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手续,只能通过一次性领取的方式领取在部队服役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而导致转业后住房公积金出现中断,入职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从零开始的情况。由于退役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两个关键指标无法纳入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计算额度(可贷额度=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长期以来,刚离队且有购房需求的退役军人只能先申请商业贷款,后期再办理商转公,增加了退役军人的安居负担。

    如今,这一现状将得到改善,根据《通知》内容,允许在我市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包括军/警官、文职干部、士官等),可将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补缴方式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退役军人符合条件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已补缴入账的金额以及在部队的缴存时间均纳入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可贷额度,现役军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退役军人办理补缴 2个工作日可办结

    东莞市退役军人凭身份证、转业(退役、复原)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和所属部队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材料,到现缴存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即可办理补缴入账,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具体通知及办理要求,可以登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了解。

    延伸阅读:政策解读

    1、出具部队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有何特别要求?

    可直接使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的《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也可参照该证明另行出具,但应包含相关信息,否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不予受理。

    2、补缴的金额应按什么标准?

    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权利与义务对等和诚信审慎的原则,应按部队出具的证明所记载的缴存余额进行补缴,即不能大于或少于该部分金额。

    3、补缴后部队缴存月份是否计入6个月连续缴存时间?

    由于部队住房公积金无法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进行衔接,因此无论缴存余额是否转入地方,在部队的缴存月份均不计入贷款审核时连续缴存6个月的时间,但部队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补缴记录不影响该审核要点。

    4、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无工作单位能否通过补缴部队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

    我市目前还没有开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扣代缴,因此无工作单位的退役军人不能通过补缴部队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

    5、申请贷款时是否需要另外提供证明材料?

    不需要,申请贷款的政策与其他缴存职工一致。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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