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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国Ⅲ及以下柴油车辆淘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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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交警大队获悉,2018年4月底前东坑镇对机动车登记数据、运行数据、环保方面数据综合分析,按照空气污染情况、车辆登记和行驶情况,以及两者的关联度提出分类淘汰措施,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优先淘汰5个空气质量核心控制区覆盖范围内使用的国III及以下柴油车,具体措施包括非莞籍国III及以下柴油车的限外、限行、限路,莞籍国III及以下柴油车的差异性补贴政策。(卢乐欣、苏子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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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融媒体中心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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