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坑交警大队现有干警23人,交通协管员16人。自2006年1月成立以来,东坑交警大队认真实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交警就是服务,百姓利益至上”的理念,严于律已,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心为民,得到了东坑社会各界的好评。
针对辖区车流、人流逐年增大的交通现状,大队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06年度被评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综合整治摩托车工作先进集体”、“防道路交通事故达标单位”、“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社会治安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交通民警主要职责是指挥疏导车辆和行人,维护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纠正交通违章,处理交通事故,保证交通安全与畅通,打击车匪路霸。具体如下:
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内务条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努力钻研业务,熟悉交通法规,熟练地掌握交通指挥技能,掌握使用现代化的指挥、检测、通讯等技术装备。
三、开展调查研究,疏导交通流量,改善交通环境。
四、依法纠正和处理交通事故违章,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力争做到车不越线,人不斜穿,路无障碍,各行其道。
五、保护交通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寻找证人,监护肇事人,尽快疏导和恢复交通。
六、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和体育活动的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的行驶安全与畅通。
七、热心服务群众,耐心答复群众的询问,及时反映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
八、严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规定的内容,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命令,听从指挥。
九、制止和协助破获发生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的犯罪分子。维护道路交通的治安秩序,密切注视社会治安动向。对蓄意破坏交通秩序、制造车祸的犯罪分子,要立即堵截,使其不能逃脱或继续作案。
联系电话:8338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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