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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之窗
 
东莞市公安局东坑公安分局
    东坑公安分局,现有民警101人,其中正式党员80人,15名民警挂任各村(社区)副书记,87%以上的民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凭。

    近几年来,分局坚持以“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将“创建人民满意警队”与“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紧密联系起来,制定十项工作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当地社会的稳定,使东坑镇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在创建精神文明活动中,分局加强组织领导,全警动员,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千干扶千户”和“千干扶千摩”活动,主动关爱和帮助困难群众走出困境,为营造和谐文明东坑尽心尽力,深受群众的好评。

    一、人员机构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东坑分局成立于1992年11月,内设办公室、政工股、刑警队、预审股、法制股、治安股、政保股、户政股、消防股、巡警队、东坑派出所、井美派出所、彭屋派出所等十三个股、所、队、室,现有在编公安民警68人,其中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3人,全队共有党员48人。

   二、职能概述

   总的来讲,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东坑公安分局是依法维护东坑镇辖区社会治安和公安保卫工作的专门机关,要依法履行下列职能: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侦查一般及严重刑事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九)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积极参加和协助社区工作,努力做好便民服务,为群众做好事

   联系电话:8338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