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东坑税务分局现有干部职工10人、协税员5人,负责全镇的消费税、增值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分局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税收收入为中心,不断强化税收征管,严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治税。不断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使全局人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严格执法,公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成了全局人员的自觉行动,求上进争先进蔚然成风,获得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近年来,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征收管理逐步完善,分局多次被省、市、镇评为“文明单位”。
机构职能:
本分局是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派驻东坑镇的机构,负责东坑镇区内属于国税部门管理范围的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具体税种如下: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委托海关代征);
4、中央企业所得税;
5、2002年1月1日起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6、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9、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10、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
11、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带征的教育费附加和滞补罚收入;
12、金融保险营业税中隶属中央财政收入部分。 地址:东坑镇工业大道(镇政府对面)
电话:83385766 83881277 83387763 传真:83385766 |